友人一次提到,出道多年,對於師父教落做人要狠依然銘記於心,但一次事件就因為一刻惻隱,而差點鑄成大錯,早年,工作須要,總的必有肢體碰撞,一次因為一刻婦人之仁,使對方乘勢作反,繼而惹來麻煩,友人至今概歎「狠字之心不可無」。
對人「狠」完,事隔多時才來一個遲來的道歉,其實就等同插你一刀,然後逃之了了,等你出左院,傷口癒合,在機緣巧合下,透過使用廉價方式地「Send」你一句「對不起」。如果你睇唔開,來一個以德報德去回敬他方,很快,惡性循環必將來;然而,萬一你睇得開,以「你還完俾佢咪走」的態度去面對,咁你的日子怎的都好過過以怨恨終結的。能夠「放手」放到甚麼程度,都得睇你的功力去到甚麼層次,放得到,是你幸運,放不下的,怎的都算緣份。
席間友人提到,有十多年婚姻的關係,最後一方以「Send 電郵」來提出分手(離婚)。公利點,分手分得好,你可免後患,唔洗失驚無神俾人撥汽水同削耳劏面。有時,既然緣份已盡,拿得起也要放得低,人大方點,別人好受一點,其實有幾難?
因為認錯不算甚麼。做錯事,承認就夠了嗎?我殺了人,對不起,我以後不殺了。承認錯誤只是第一本,單純認錯則是廉價的。任何錯誤與罪惡皆須深索其源頭,直抵核心;起碼我是這麼想的。然後我讀書(因為這向來是我認識問題的方法),試圖在書裏辨認自身暴力與邪惡的來處。(樹蛙與貓林之一)梁文道
2010.09.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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